本类货物系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坏的固体或液体。与皮肤接触在4h内出现可见坏死现象,或温度在55℃时,对20号钢的表面均匀年腐蚀率**过6.25mm/a的固体或液体。
本类货物按化学性质分为三项:
6.1 酸性腐蚀品
如:硫酸、盐酸、硝酸、氢碘酸、高氯酸、五氧化二磷、五氯化磷
6.2 碱性腐蚀品
如:氢氧化钠、甲基锂、氢化锂铝、硼氢化钠
6.3 其它腐蚀品
如:乙酸铀酰锌、
1、民用爆破器材
(1) 民用爆破器材的生产工艺技术应是成熟、可靠或经过技术鉴定的。
(2)凡从事民用爆破器材生产、贮存的企业,应制定能指导正常生产作业的工艺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
(3)可能引起燃烧事故的机械化作业,应根据危险程度设置自动报警、自动停机、自动卸爆、应急等措施
(4)所有与危险品接触的设备、器具、仪表应相容
(5)有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鉴定。
(6)预防火生产中混入杂质。
本类货物系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等),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瞬时产生大量的气体和热量,使周围压力急骤上升,发生爆炸,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的物品,也包括无整体爆炸危险,但具有燃烧、抛射及较小爆炸危险,或仅产生热、光、音响或烟雾等一种或几种作用的烟火物品。本类货物按危险性分为五项。